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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时间:2020-12-23 14:13:05  来源:  作者:

 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一)《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3年12月修正)第一百八十九条
(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第二条
(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布,2016年2月修订) 第四十二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国务院令第1号,2016年9月修订)第二十二条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对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3.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应提交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章(仅限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7.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件)。
8.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五、办理程序
受理—核准—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归档
六、是否收费
七、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八、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一)窗口办理: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网络办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daic.gov.cn/)
十、咨询电话
0532-839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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