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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停保办事指南

时间:2020-12-24 09:05:29  来源:  作者:

              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项目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社部23号令)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3.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9]18号)
四、申报材料
现场办理需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
五、办理程序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
  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解聘停保(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计算机系统对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解聘信息,同时自动予以办理社会保险暂停缴费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登记。
2.现场办理
用人单位可持申请材料就近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六、是否收费
七、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八、承诺期限
即时办理
九、办理地点
莱西市政务服务大厅五楼综合受理11-13号窗口
十、咨询电话
0532-6603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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