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文旅局

设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

 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类别

其他权力

三、设立依据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6号)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经营场所的房地产权证(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

(四)主要经营品种和经营活动说明(原件1份,纸质);

(五)《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五、办理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现场勘查—审核办结。

六、是否收费

七、法定期限

八、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莱西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十、咨询电话

05326603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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