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文旅局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

 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类别

其他权力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原件2份,纸质);

(二)产权证明材料;

(三)申请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申请人身份证等材料;

(四)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的说明材料:(①转让抵押合同 ;②拟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的单位名称性质及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③改变用途后的保护措施和必要性可行性说明(原件2份,纸质);)

(五)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影像资料(原件2份,纸质)。

五、办理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审核办结并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七、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八、承诺期限

12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莱西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十、咨询电话

05326603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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