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自然资源局

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审查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

 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20048月第二次修正);
(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5月国务院令第55号)。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纸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者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请者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规划部门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意见,纸质复印件;
(四)土地、房屋权属证明资料
(五)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地价评估报告及评审表
(七)定界地形图(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500比例),纸质原件及电子版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核—审批
六、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依据评估价
七、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不包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八、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不包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九、办理地点
莱西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行政审批46.47.48.49号窗口
十、咨询电话
0532-88473077


上条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下条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再次申请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办事指南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