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自然资源局

法人或其他组织再次申请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

 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53项);
(三)《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四)《山东省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原件1份;
(二)使用测绘成果的任务来源材料(如生产任务书、项目批准文件、合同等);复印件1份;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测绘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
(四)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原件1
(五)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1
(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六、是否收费
七、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八、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莱西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49号窗口
十、咨询电话
0532-8846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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